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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品别久放,半年吃完

摘要:不少人觉得,在保质期内,保健品就不会变质。其实,开封后的保健品,由于受到每次取用等影响,其食用期限会略小于标注期限。因此,每次购买量不宜过大,最好在开封日起6个月内吃完。并且,每次服用前要检查保健品的形状是否正常,如果胶囊发黏、破裂,片剂出现变色、松散、粘连等改变,很可能是变质了,应当丢弃。

分类:期刊>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> 医药卫生科技> 医药卫生综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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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保健品 保质期内 变质 开封 期限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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